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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我並不贊同那位大學生的看法, 凡是要從他人手上獲取金錢.
"一定是出賣自己的某些東西!!!" 才能, 身體, 尊嚴, 或複選吧.
以上三樣我認為是並駕齊驅並沒有哪樣特別墮落.
但出賣身體有一個幾乎是無法控制的風險, 那就是性疾病...
基於這一點我認為****易要處於良好的國民健康管制體系下.
意思是說既然無法防堵, 不如正視這個活動並提供服務性監控.

話說回來, 在台灣, 普騙人民可能會畏懼警察.
但對警察的觀感恐怕也沒比對特殊行業的觀感好到哪裡...
舊 2010-05-26, 06:54 AM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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