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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nroy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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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
引用:
作者qwd
公司既然沒那個環境資源,莫名奇妙收實習生是要做什麼?

= = 他可以拒絕學校不收 這樣你沒地方實習 你學分不到就畢不了業 而且實習課還是必修
即使真的發生企業都不收實習生來實習 學校開恩不用實習 有些學系需要考照的
你沒有實習學分 就考不了證照 = =吃虧的還是學生
短期真的是給企業添麻煩 一堆實習生沒有生產 還得多一個人去教導他們 少了一個人的生產力

我記得建教合作 是有跟教育部簽約的 所以應該要支薪 因為在簽約時就已經有規定了
( 一 )技術生在建教合作機構之輪調方式、訓練期限、輪調期間(時段)、訓練內容、生活津貼及發放方式,學校應負責協調建教合作機構與學生及其家長共同簽定。
( 二 )不得向技術生收取有關訓練費用。
( 三 )技術生之住宿與輪調往返交通費,應由建教合作機構負擔。
( 四 )技術生在建教合作機構接受訓練期間,應為該生辦理勞工保險,並依規定負擔保險費。
( 五 )技術生之工作應在日間實施,每日工時則依基動基準法規定辦理,且以不加班為原則,其休息、休假及職業災害補償事項應依勞動基準法第69條規定辦理。
( 六 )其他有關建教合作機構技能訓練項目與責任、訓練期限、相關教學、契約生效與解除之條件,雙方權利義務等事項。
( 七 )建教合作之技術生訓練契約,除學校、合作廠家及當地勞工主管機關各持1份外,並應給學生家長1份,使學校、廠商及家長瞭解彼此權利與義務。

這應該是教育部給予某些學生的福利之一 而且有限定行業
像是護理系的實習 大部分都是不會給你新水 學校還得給機構錢
學生大部分無法幫到什麼忙 而且風險極高 學生如果發生醫療糾紛 是醫院的名譽受損
舊 2010-05-21, 05:57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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