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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t35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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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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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oenxu
因為合法不合理呀.

照你的思考邏輯,
法律只規定汽車要禮讓行人.
汽車禮讓行人過馬路,行人可以慢慢走,走過街剛好綠燈結束就是了.
然後汽車直接傻在原地等下一次綠燈?

後停車者不要妨礙前停車者離開的方便性,這是常識.


那照您的說法和新聞內的那個人的作法,你是不是可以直接開車把那個人撞飛啊~

別人停車礙到你離開的方便性,是他不對,但把人家機車踹倒、推倒,就爲了自己

離開的方便性,我只能說你比他惡劣個七、八倍。("你"是指新聞內的人喔~)

我就不信他去學校沒移過別人的車,當他的車被踹倒、推倒,他會是什麼反應。

覺得別人不對,你又做的比他更惡劣,被逮到只能說他活該

別人的惡有必要到讓他以以牙還牙的方式加倍報復,不是那ㄧ天他心情超差,就是很自私、沒氣量。
     
      
舊 2010-05-21, 11:24 A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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