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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烏龍 公平法修正險出錯(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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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xel_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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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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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solosbye
就兩個可能
一、可能會損害某些人的利益,被偷換
二、那些人從來也沒認真在修法,不會弄到自己的條文搞不好來看都沒看內容也不一定,弄錯很正常的
1.問題是,誰能偷換呢?-----得利者都想換,這個無庸置疑了,我比較感興趣”誰動了手”
2.這種事如果失職,是不是說聲”Sorry,弄錯版本了”就可以沒事了呢?
2010-05-20, 07:01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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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xel_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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