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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房租跟實際付房貸的價格落差多少,如果只有差一半,那就拼看看!
我的論點是,畢竟在社會上立足,食衣住行一樣都要花錢,
裡面四樣除了住可以累積財富之外,剩下的都是消耗掉!
所以如果跟房租落差不是極大,何必幫別人繳房貸呢?
買房子幾個關卡不外乎頭款與標地物的選擇,而很多人忽略的是對於自身能力的衡量!
依照比例來說,千萬別高估自己的還款能力,去買負擔不起的房子,
畢竟用買的不是租,或許之前可以租到電梯華廈,而自己繳只能買的起舊公寓...
可是到頭來總是自己的,至少可以將金錢累積下來,也不必看房東的臉色!
(例如:本來租房子15000,換成繳房貸付22000-25000,
那拼看看,然後開支就要節省一點,存一些備用金以免突然失去工作時繳不出房貸!)
標地物的選擇很重要,所有預算有限但是後來成功買屋的人大多有一個共通點,
那就是先選擇價格低廉的標地,也就是說,台北市暫時不要考慮,新屋也不要心動,
盡量選擇地點環境不要太糟的公寓或是舊大樓,坪數從20坪左右開始,
就會比較好入門,之後有機會再慢慢換大,位置好壞會影響銀行核貸的成數,
因此在一些尚可的台北縣地區找到非投資客的房子變成努力的目標,花時間慢慢找∼
至於頭款,這就取巧不了,標地物價值跟自身是否有積蓄決定大部分!
如果標地物地點不錯,雖然房子舊了一些,但是可以跟銀行談成數,
跟銀行說自己準備的頭款想拿來裝潢房子(50-70萬),請銀行提高一些成數,
而首購跟一些低利貸款或是配合一小部分信貸都能將成數拉高,減低頭款的負擔,
之後就是將自己可以賣出的東西作妥善的處理,例如結婚的金飾或是無用的奢華品,
例如單眼像機,收藏品,音響,鋼琴....等。除了可以降低搬運成本與佔地方外,
很多都可以之後再買回來,既然要拼買房就得捨棄一些原有的物質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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