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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cra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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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385
引用:
作者鄉長
外表平靜,內心淌血,氣全憋住對身體不好,傷身傷心
不如鬧離婚,均分財產,再去找一個二十初頭的小狼狗夜夜春宵


又不是抓**在床,法院判離.....現在小S選擇離婚...頂多協議離婚,這種離婚是雙方面協議的....
若強硬要離的一方若是小S,搞不好小S還要付男方贍養費哩....這樣會比較好嗎??

如果是抓**在床判離,也不可能財產一半啦.......上一輩留給男方的財產還是男方的.....
女方頂多有贍養費而已......對藝人花費來說那點金額也沒多少錢.........
如過婚前有協議財產分別制...小S一點財產都分不到........
如果是財產共有制...那應該也沒多少...
因為男方非白手起家,大多財產來自老一輩....財產均分是婚後所賺得的共有財產大家一起均分...婚前的財產...小S根本沒有權利分,就算婚後得到的財產也不見得分的到,有錢人多用基金會或信託來避稅...根本也不在男方名下.....這樣小S有比較划算嗎???

所以不覺得你說的有理......很多嫁入豪門的女生隱忍也是出於無奈....扯破臉不見得比較好.......  
舊 2010-05-18, 01:16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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