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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k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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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6
您的住址: 佛山
文章: 33
引用:
作者Es4241
依這位教授自己的理論,
她現在是人身攻擊,公然侮辱事件的被害者,
她該負的責任比被告還要大.
換個角度來說
那些人也變成了加害者,自己所主張的作錯事就該要有懲罰也該學學
真的去法院上一堂法律課
引用:
作者solosbye
王牌大賤諜最近不是有討論政論節目其實都是為了收視率而以嗎?

什麼名嘴本身就不專精討論題目啦、演戲啦、立場分配啦....

所以別再看啦

這種沒有社會責任的節目,就是等於脫序的媒體

沒有法律可以管束制裁他,沒辦法~這是個自稱民主的法治社會

嚴格說起來跟妖言惑眾的邪教沒什麼兩樣
那個節目你到底有沒有看過啊?
什麼時候變成政論節目了
真的是不經考證的情緒性發言,你的社會責任呢?
唉,大家說媒體多半很糟糕,我看網路恐怕糟的比例更大....

這個節目我雖然沒在看,但是也看過幾集
老實說比大家常拿來討論的電視節目、網站、轉貼新聞要好太多了
就"王牌大間諜"和"爸媽冏很大",前者就輸很多了,收視率和賺的錢贏很多啦
也舉好一點的例子
真正會被打成邪教的節目.....若要比,反而比較可能是這種
政論節目大家都知道有問題有色彩,大家會去注意、會去不喜歡的東西,就不太可能是邪教

這件事本來和廢死就是兩碼子事,扯在一起討論就有問題了
而且很多人罵的也不是只有頭上有一個洞而已,怎麼大家都不提這些了?
真的是立場...台灣人僅有的

就像那副教授自己所說的套在別人上,其實網路鄉民更是嚴重的太多
因為有著遠端匿名的保護,這早就該好好整頓了
別說要求別人要按法照規矩來,碰到自己就一堆理由
引用:
作者old2chang
舉例來說,一個漂亮女生要脫光衣服逛街是他的個人自由,旁人要眼睛猛吃冰淇淋也是旁人的自由,但是因為這樣對這個女生動手動腳就是犯法(社會秩序維護法是另外一回事)
這就像是財最好不要亂露白
你中樂透你張揚自己很有錢,鈔票亂灑,拿來燒點菸
有人綁架你,你怪罪治安敗壞之餘
自己也要想想這樣做總是增加了歹徒會挑選你所下的可能性

整體治安敗壞是一件事,從治安的角度來看,歹徒的確可能還是會去找別人犯案
但除了隨機綁票、瘋子殺人,他選擇辦案對象還是有一定的原因
剖析個案的來龍去脈,會知道原因和一些重要的細節
這又是另一件事

如果控訴是做成記錄片,由歹徒現身說法,警方或檢方還是媒體在事後再詳問,恐怕又是得到另一種資訊
或者是沉默的羔羊系列那樣也行,好好問犯人,一定會得到一個讓人難以接受的"合理"的答案
而預防犯罪=保護自己,和機車就算大鎖爛還是最好多加一副好同樣道理
在國外你沒有個好理由在容易發生犯罪的時間,走在高犯罪率高的地方,真的發生事情了
說風涼話的人還是一樣的多,別這種事就把老外當聖人

很多事都可以用不同的面向下去觀察,更會知道事情的真相,也會思考怎麼做比較好
否則只不過是在宣洩自己的情緒,不是在討論,僅要求事情照自己的想法去做
並沒有讓事情變的更好,反而更糟

大概又會被打成廢死的
舊 2010-05-13, 07:57 PM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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