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比馬龍
原諒?!
"廢死"就只是廢除死刑而已,還是要處罰加害者啊,哪是廢死就是"原諒"被害人!?
舉例不對稱,還說人沽名釣譽,我覺得你也很危險,有可能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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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淺見
這些人權團體就只是想單純執行廢除死刑,也沒任何配套措施
要學新加坡的鞭刑在ooxx.強姦犯去勢也在靠不人道..
到底是要怎樣?關是能關多久?現有的法律大家也知道..
在我看來他這種行為就是原諒被害人.況且他們一在的宣布要原諒這些加害者
其他對社會大眾一點交代也沒有.而新聞案件卻是一件比一件過火.
打人的已經直接嗆聲都不會有死刑了怕甚麼..
讀了那麼多書,只因人家一句頭腦有洞就要告.
那些辛辛苦苦把人養大的被害者父母哩,心理的創傷是一輩子的
他要要求人家原諒加害者? 得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