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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du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中部山海線的交會處
文章: 882
引用:
作者比馬龍
原諒?!

"廢死"就只是廢除死刑而已,還是要處罰加害者啊,哪是廢死就是"原諒"被害人!?

舉例不對稱,還說人沽名釣譽,我覺得你也很危險,有可能被告~~


或許我講得比較激動些

間單的說
自己受到傷害會尋求法律要求公道
那被害者也是希望法律上能給予公道
因此,罪大惡極的人,死刑就是給予被害者的一個公道
舊 2010-05-12, 12:35 PM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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