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2005-12-31
*停權中*
 
2005-12-3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1,065
引用:
作者u8526425
不要跟學法的講正義感

真的講求公平正義
就不會為罪犯鑽法律漏洞來脫罪
如果沒了正反雙方交互辯詰
律師這行勢必更為沒落
形同叫律師自斷生路


世間有兩根"棍"最好別碰...(包括當成職業)

一.訟棍
二.神棍
舊 2010-05-12, 10:07 AM #4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2005-12-31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