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踹人致死不算殺人?檢求無期法官只判9年半
瀏覽單個文章
kuraki0607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小漁村╭☆
文章: 60
引用:
作者
drasil
上面那位是在練習實例題嗎?
請再回答一個子題:請問為何依刑278而非刑277論罪? XD
現在可以回答你了,因為記者又寫錯啦~
2010-05-11, 10:23 PM #
63
kuraki0607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kuraki0607
查詢kuraki0607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kuraki0607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