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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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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真格的
賣給平民---不可以
賣給有錢人---可以
我想只差在
售價是三千或是一間房子
在行為上的本質是一樣,那麼為什麼一間房子可以,三千元不行?
也許是三千元的合法了,多了
就失去市場價值,以後自己要賣,也許只有人願意出三千
於是開始扺制市場,以防自己以後只有三千的價值?
也許這幾篇很偏激
但我真的認為,用物質交換身體,就是賣
只要是賣,就是為了錢,為了物質
一樣的行為,弱勢不可以,有錢有勢可以,
還能被合理化,還可以鼓勵,還能被支持??
當沒錢沒勢只能用身體來做經濟支持的,現在的社會連讓她們選都沒得選
什麼鬼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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