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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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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剛剛打電話來了
問我要怎樣處理,我就吱吱嗚嗚的說去調解委員會好了
他就說那沒用啦,還不是僑來橋去
要嘛就趕快賠錢
不然走法律途徑浪費大家時間,我們不但會輸還要負擔所有賠償費跟律師費
而且半年還沒過,我找人調查過對你們很知道啦
...........等等
最後我就跟他講法律途徑解決好了
他就你要這樣是不是..............好好...挂斷



他的半年定義是指,堆高機請出的那天
還是報案的那天啊
感謝
 
舊 2010-05-11, 02:41 P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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