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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龍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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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33
因為很多人被殺,都和加害人不相識,也沒什麼怨恨問題。

所以那法官說的話,並不具體客觀的條件。

再來說,只因為嫌犯無持兇器,加之傷害的部位不是要害,就以此當作依據,也不
具體客觀的說法。

因為如果一個人是站立的情形下,你用腳去踹的話,可能就只會造成傷害而已。

但如果一個人倒地了,你還一直攻擊被害人,就以人的行為來說,那基本上就已經產
生了所謂殺人的犯意了。

為什麼說故意去踩是種殺人犯意呢?那無疑是現實中,任何踩踏行為都是極其危險
的,如果不小心踢到自家的寵物時,最多也只是輕傷而已,當直接踩到了,我想多
是重傷的,甚至於致死的。

而也因此,人的行為都會對於倒地的人,其行為有所顧及的,而一旦在明知這種
行為很容易造成他人死亡的情形下,你做了這樣的事,你能說他沒殺人犯意嗎?

人看到蟑螂,不是手去抓,而是用腳去把它踩死,我想多數人根本連想都沒想,
而只是自然的反應而已,但可以說因為人沒去想,就說人沒有殺蟑螂的犯意嗎?

我想雖然人沒有去想,但就其下意識來說,人是有犯意的,也因此客觀的來說,
人就算沒去想,而直接去踩死蟑螂,人是有殺蟑螂的犯意的。


如果對方是在站立的情形下被攻擊,那可以視為只是種傷害表現。

但對於攻擊一個倒地的人來說,我覺得那已經不是只限於一種傷害的表
現而已,而是種致人於死的作法了。

就簡單的想法來說,大家覺得不小心踼到小孩,或是不小心踩到小孩,那種行為
會讓你想到死亡的感覺呢?
 
舊 2010-05-11, 01:01 A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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