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踹人致死不算殺人?檢求無期法官只判9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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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fone1203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26
引用:
作者
sclee
高雄地方法院行政庭長李淑惠表示,「
被告跟被害人他們彼此不相識,彼此也沒有怨恨被害人的舉止,也沒有激怒被告
,他踹的部位是被害人右肩膀,並不是致人於死致命(頭部)的部位,所以我們也無法論處殺人的罪名。」
這種莫名其妙把人殺了反而判不了死刑
2010-05-10, 10:52 PM #
9
sifone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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