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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46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鬼島-高譚市
文章: 5,987
你最大的失誤是在先給普通評價才聯絡對方...
今天換做你是賣方的立場,而且是專職的賣家,試想評價對你而言是不是
很重要?商品寄出後單據都有物流也顯示已到貨的情況,還需要盡什麼
出貨義務?

我覺得這情況對你們雙方來說都很屎,應該找物流補償才對
舊 2010-05-10, 09:57 AM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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