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A
所謂的既得利益者,有極大的可能指的是發卡銀行
小額付費通過以後,可想而知信用卡的刷卡量一定會受到影響
這就會衝擊到銀行的營收
現在的銀行得必須要多多的巴結悠遊卡公司
不是提供悠遊卡公司相關的金融業務,就是發行聯名卡
所以當初電子票證法在立法院可想而知是暗潮洶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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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好相反吧,悠遊卡小額消費通過最大受益者正是信用卡銀行
因為小額消費沒人在用信用卡的吧,以前超商等也不能用信用卡,所以並沒有什麼影響
小額消費通過後,透過悠遊聯名卡,信用卡可以把”可刷卡範圍”大幅擴張到以前觸不到的領域,例如台北公車、捷運、超商、一些連鎖門市等
當然悠遊聯名卡以前就有了,只是那時悠遊卡效用有限,會辦的人因此不多,現在悠遊卡可使用範圍大增,因此可刺激聯名卡的發卡量,到信用卡相關討論區都可看到聯名卡申請量塞車,很多人申請要排很久才能拿到卡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