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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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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錢拿是人人搶,要拿錢出來是人人閃
基本上可以找主辦單位以及放鞭炮的人員雙管齊下
主辦單位基本上辦理這種活動應該要投保所謂的公共場所意外責任保險
其他例如游泳競賽,演唱會,路跑等等
但是很多人為了節省經費通常都不會去投保這個
不過如果主辦單位有投保就爭取相關的理賠,除非他買錯而且錯的很離譜
(有買就好,買了就賠山賠海通通賠,最好是有這麼好康啦 )
除了這個之外主辦單位也必須在活動期間派員巡視注意是否有危險活動
至於放鞭炮導致別人受傷的加害者
本身就必須要在做出行動之前就考慮自己現在做出來的行為是否會傷害到他人
除非他抱著自己平安就好,別人死活不關他的事
或者只要我喜歡,有甚麼不可以
爭取權益靠自己,會吵的小孩有糖吃,不要怕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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