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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紅呆瓜
*停權中*
 
粉紅呆瓜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66
縣政府說去找放鞭炮的人有錯嗎?
要不然去找廟方負責
找顏董理論才對
怎麼會一開始就找到縣政府去

因走到政府施工不良處而摔跤受傷
要求國賠,正常
自己參加宗教活動被弄傷
要找活動主辦單位負責才是,為什麼這也要求國賠?
廟宇又不是政府開的,頂多是協助辦理單位
最後找到中央文化局去壓地方政府......

之前還有嬰兒被護身符弄到早登極樂世界的
有拜有保佑
舊 2010-05-05, 11:38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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