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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2-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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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2
引用:
作者kuraki0607
從這裡可以看出來,立法者當初是採取減輕其刑來達到保護被害人避免被撕票的立法目的,如果撕票一定是死刑,會產生撕票的悲劇,那麼不判死刑,反而達到了保護目的。

你的意思是, 撕票減少的原因是減刑的鼓勵作用, 而不是死刑的嚇阻作用?
舊 2010-05-05, 03:33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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