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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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苦命博士生
但是我們何必跟著廢死聯盟起舞?這社會是自由的吧?廢死聯盟說甚麼就讓他們去吧
何必還要詛咒他們?他們錯在哪?我們支持死刑有比較正義嗎?
真要監督的是,法務部到底有沒有判錯死刑?該判死刑的有沒有在拖?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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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來斷章取義, 舉個另一個例子好了 XD
有個傢伙整天到處說**童妓是多麼爽的事情, 但是他自己沒有**過童妓.
因為他沒有散布猥褻文字, 也沒有觸犯少年兒童福利法.
他只是沒有顧慮到那些不幸成為童妓的人以及其父母的心情, 完全不違法.
所以基於憲法保障人民言論自由, 我根本不能批評這個傢伙的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