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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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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0
引用:
作者苦命博士生
微軟的例子根本就不能在這邊用,我跟你講的是司法,不是跟你講程式漏洞,這不一樣

司法上的補漏洞還是鑽漏洞容易,我不敢隨便說,而且我不覺得是重點

再者因果關係根本不重要,誰先怎樣又怎樣,那又怎樣?民主社會本來就會有各種利益團體,合法的情況下,她們要怎麼搞都可以啊,照你這樣講,所有利益團體都不該在合法的前提下達到她們想要的目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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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問:請問鑽法律漏洞,在法律上有甚麼不對?我不是在跟你說道德或是意識上的,我問的是僅僅是在法律上的

如果你同意鑽法律漏洞沒不對,請問哪裡廢死聯盟在行動上哪裡不對了

道德或是意識上有問題也許我部分同意你啦,但是法律上,我覺得她們沒有甚麼問題,儘管我不同意她們的立場,甚至我也覺得她們非常的機車,講白一點

講難聽一點,所有律師都在鑽啊,只是鑽的說的過去就勝訴,鑽不過去就敗訴,拿鑽法律漏洞來電廢死聯...

很抱我是跟你談道德不是談法律,因為你開樓的第一篇並沒有提到鑽法律漏銅的問題

如果你不想談道德也沒啥好講的,因為人權團體都是以"道德"的大旗來主張廢死,鑽漏銅只不過是手段
舊 2010-05-05, 12:27 AM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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