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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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OLDPLAY=TOP1
十七歲少年無照酒駕撞死人!最後會怎樣????
十七歲少年無照酒駕撞死人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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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依照現實狀況為判斷,沒看影片,僅從法律面觀之。
狀況一;被害者行走於斑馬線上,當時為紅燈
可成立罪狀
1.危險駕駛(超過法定標準即成立)
2.過失殺人既遂,這邊要說明的是,不能用有喝酒或是車速太快沒看到當做理由來規避責任
主張喝酒導致識別能力降低者,適用原因自由行為來推斷,仍負完全罪責(會成罪)
3.但是該少年未滿18歲,乃法定"得"減輕其刑,這邊由法官來決定,而非"必定"。
4.兩罪出於二行為,數罪併罰。
民事方面就是損害賠償,行為人未滿20,但17歲應有識別能力仍可成立,該少年家長
(監護人)同樣負擔共同賠償責任,要舉證免責不大容易。
要賠的,因為人已經死了,可分為贍養費跟撫慰金兩部份(由遺族主張之)。
肇事方則可主張受害者也需負擔損害之造成(就是幾分之幾),要負舉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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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事實如何會大大影響刑事與民事最後結果,小弟仍在學習中,才疏學淺也歡迎訂正
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