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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命博士生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3
引用:
作者神樣
樓主不是李麥科啊
不知為何我覺得發文風格和某些特點很像
認錯了,那真是對不住了

樓主您如果真認為不需理睬廢死聯盟的行為言論
那麼反對廢死的言論為何就不能發聲?
前面已經很多人提到這點
您應該思考的是這點!

另外,如果您覺得法務部門有打混之嫌或有人鑽法律漏洞等行為是否該採取實質行動
而非上來發一篇這樣的文章,問了一堆為什麼?為什麼?
這樣就有用嗎?能解決您所謂的問題?

我沒有說反對廢死不能發聲啦,哎,給妳們有這種誤解真的是我的問題...真的是向各位至上萬分歉意


我問為甚麼?是想要各位了解,找廢死聯盟開刀,沒有任何意義

法務部門怠惰,無視現行法規,輕易的讓利益團體干涉司法,比廢死聯盟說了甚麼鬼更嚴重

的確我講這些用途不大,但這是我的想法,我希望有朋友聽聽罷了,儘管看起來好像讓妳們理解都很不容易喔?
舊 2010-05-04, 08:30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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