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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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苦命博士生
(是聲請大法官釋憲,不是申請,大法官釋憲沒有人在講申請)
所以我才說,問題不是廢死聯盟,廢死聯盟錯在哪?
我想問,聲請大法官釋憲這是違法的嗎?聲請大法官釋憲請問不可以嗎?只要合乎程序你也可以聲請啊
是浪費資源我也同意,但是人家是在國家給予的權利下去做合法的事情,你能說甚麼?
所以問題根本就不是廢死聯盟,叫囂他們又沒有犯法,為甚麼不能叫囂?你不高興也可以叫回去,只是我覺得沒有必要跟他們起舞
聲請大法官釋憲,這有一定程序,既然大法官都受理了,就算浪費資源你又能說甚麼?如果你也去聲請那我是不是也可以說你浪費資源?
所以,問題就在於法務部,為甚麼明明一個就該判死刑的人到現在還不受刑?為甚麼廢死聯盟可以一天到晚浪費資源聲請大法官釋憲?這問題明明就不是在廢死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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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廢死聯盟懂得法律漏洞
法律並沒有明文規定"不可以"重複釋憲,之前已經被駁回
今天法務部長不是出來說要修改遊戲規則,一次釋憲為限嗎?
忘了告訴你,廢死還找到另一個瑕疵,就是有十幾個死囚三審時沒有辯護律師,這又是法律上沒有硬性規定三審時必需要請律師或公設辯護人
當大法官釋憲再被駁回,他們又會用這個瑕疵去聲請釋憲
ps:請看下面報導,大法官"駁回"死刑的釋憲,根本"不受理",你還可以說廢死盟不是在浪費司法資源嗎?
注意~是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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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死刑並無違憲問題
〔記者項程鎮、劉志原、楊國文/台北報導〕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昨天召開第一三五三次會議,決議不受理死刑定讞犯鍾德樹聲請的釋憲案,大法官駁回主要理由,認為死刑並無違憲問題,且刑事訴訟法規定,死刑犯在第三審不須強制辯護的法條並不違憲,也無補充解釋必要,所以不須暫時停止執行死刑。鍾德樹是司法史上唯一經法務部長(前部長施茂林)簽署死刑令,卻還沒執行的死刑犯,他共提出三次釋憲,先前兩次,大法官決議不受理,這次釋憲案在本月十五日提出,只隔十一天大法官昨決議不受理,和其他釋憲不受理案相較,大法官這次效率相當快,顯示大法官一貫認定「死刑沒有違憲問題」的立場,沒有改變。
對此,鍾德樹家人不願接受媒體採訪,鍾德樹哥哥僅透過「廢除死刑推動聯盟」表示,家人對此結果非常擔心,但仍盼有機會翻案。
法務部:依法妥適處理
法務部則慎重發布新聞稿指出,鍾德樹殺人案正由法務部參事審查有無再審或非常上訴事由,若審核確認沒有不執行的事由,將依法「妥適處理」。
但「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林欣怡強調,當初遞狀時因一時疏忽,呈交舊版釋憲狀,最快下週一(二十九日)會再向大法官聲請釋憲;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對結果表示遺憾,他認為大法官不該認定死刑犯三審時不須強制辯護。
廢死聯盟:將再提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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