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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命博士生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3
引用:
作者yamaking
小弟以下說話可能引起版大不高興在此先行道歉先

先說明, 小弟只是想要提醒版大別中了記者們的標題殺人法

在記者標題殺人法的前提之下, 小的完全同意版大您的說法


以下是個人意見, 先把被害人的權益照顧好在來提加害人的權益

小的認為是比較好的做法, 目前廢死聯盟的做法剛好顛倒.



如果你有把白冰冰整段說法都看過而不是跟著腦X記者斷章起意隨雞起舞

那麼你就會明白白冰冰說這些話的前提, 純粹個人認為在白冰冰的前提之下

說那些話並無不妥

白冰冰的前提是他們根本沒有照顧到被害者, 法律沒有照顧到被害者

卻又再電視上大放如何如何保護"加害人的權益" , 說實在的,

看完小弟也覺得那些人的嘴臉真噁心

我不會不爽啦,你講的也是部分有道理

但是我想我的重點是,現在對於死刑存廢問題,不該只是對廢死聯盟丟石頭

他們有他們的立場,但不要忘記你我也有反對廢死的立場,我們可以跟他們爭論

但是更重要的是監督政府到底有沒有依法辦事吧?

舉例之前下台的王清峰前部長,我也認為他認為要廢除死刑,隨便你啊,這是你的自由你的想法,你有意見歡迎提出,大家洗耳恭聽

可是既然你一天是法務部長,他媽的我不管你支持甚麼,現在法律是怎麼規定判死刑的,你就給我好好判,判完了沒有問題了,就簽字、槍斃,不要在那邊給我玩程序遊戲

你要廢死,麻煩下台,有種去立法院修法嘛,不簽字你是做法務部長做心酸的喔?

同樣的道理,那些廢死聯盟就隨他們去吧,有種就是去立法院活動嘛(我真的奉勸那些廢死聯盟,真想廢,請去立法院修法,不要浪費時間在司法),我們要做的不過就是盯著法務部而已
舊 2010-05-04, 07:16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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