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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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鄉長
2300萬 * 4% = 92萬,台灣有92萬左右的反社會人格者,所以常常在報紙上看到是正常的,普通人根本不會講這種恐怖的話,沒有良心、沒有同理心的人,也就是反社會人格者才有可能不顧別人的感受傷害別人,加上後來還打掉孩子,這種冷血無情的行徑,很難不讓人不認為她是反社會人格者
4% 可是很多的,1/25, 你班上就有兩個人是,你覺得會很少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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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實在有點懶的回你
你是都沒交過女友,還是都那麼好沒跟女友吵架過?(打掉小孩部份先不說,先講對罵)
還是連聽朋友、同事complain都沒聽過??
否則檢察官怎麼會寫到"吵架也是需要練習的"
就算都沒有,有些家長罵小孩也會有這樣不得體的罵法
你到底活在哪?
說真的....你比較有資格發展成反社會人格者
書上寫的那種數據只不過是一種表示方式,另一種角度來說也算是一種行銷賺錢的手法
社會上發生的大小事,請自己去體會經歷比較準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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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sa Hsu
其實FG罵新娘的人很多,挺新娘的就那少數幾個吧!
上回有人說FG特種營業的人多,如果是真的,有幾個價值觀扭曲的也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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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覺得眼中釘、肉中刺所以通通放大
以少數人說的比較偏,轉而說整個討論串都是如此
這種跟媒體一樣喜歡以偏概全、斷章取義的方式看過好百次了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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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ogcccrrrwhh
女生遇到自己喜歡的男生(會幫他省錢)
女生遇到自己不喜歡的男生(會幫他花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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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愛自己擺第一的就不通用
有長點腦袋的也是
兩者相加,愛自己擺第一加上有腦袋會計算自己利益得失(有形物質或無形感受都算),更是如此
掩飾、合理化、正當化的技巧才是功夫所在

絕不是空有外表的人有辦法做到
當然這裡也包括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還有就像jjhuang.tw所說環境的影響,你不知道你自己這麼做已經跟某些人不同
你根本沒算,只是被影響照著做,養成習慣後難改,之後希望別人也能follow你的要求
而且重點是這種情形才是常態,男女都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