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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法葉案勝訴,法須賠我至少40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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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湯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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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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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殺汪傳浦非常簡單, 現在網路那麼發達, 政府一紙公告說只要把他活著帶回台灣, 賠償金的 10% 就給他, 沒有幾天就會有人把他抓回台灣領賞的, 說不定順便把他那個拿著台灣人民血汗稅金在巴黎當交際花大把揮霍的女兒一併綁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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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可以脫離這種獨自承受壓力的生活!
未來, 開始有點光明!
過去, 不要再來找我!
PS: 喵喵不在此限, 非常歡迎喵美眉來找!
2010-05-04, 11:42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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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湯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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