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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bysh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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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2
引用:
作者Lisa Hsu
總覺得事情並不單純

苦主是公務員,領固定薪水,就算女方有再大的物欲,也該知道男方薪水有限,只能給她固定水平的生活。

女方搞不好雷洛傳看太多了,總覺得在大安分局工作的男友,應有不少油水可撈,才懷孕逼婚,不停吵鬧,要求他違法犯紀撈錢。

說不定男方已為她犯了些法,又變成把柄沒完沒了。

說僅為了婚戒大小自殺,是很難服人地。


妳說得沒錯。
舊 2010-05-03, 11:13 PM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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