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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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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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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問題10年前的人馬是按照當時法令決策,應該沒有決策問題,
問題在於全球暖化造成工程要求水準提高!

問題是國道收取過路費那麼多年,有維護經費;
全球氣候暖化問題也不是今天才發現,
我們那些聰明的政府官員難道都沒有想過針對過去工程加以補強?
還是幕僚人員也不敢提出建議?
不提建議是不是廢弛公務?這個由法官判斷!
但可以知道的是,天時/地利 是大環境問題-全球暖化,人呢?
公務員可以預防而不預防,領那麼多薪水幹嘛?
每年出國旅遊還是考察?

況且現在還有一堆精英等這進公務體系,
進去還會被列入考績丙等必選名單,
為的就是保障現在少數不適任的公務員;
如果可以趁機剷除不適任的公務員,
換上想進公職體系的菁英,
狀況應該會大不相同!
引用:
作者bomp
1.這個工程當初的承辦人及決者者假定時10年前的人馬,在今天出事,這個是10年前的人馬規畫執行有誤,還是當今的人員沒有正確維護所致,此其一也
ANS : 責任比例的判定 我相信有粉多土木工程專業人士可以提供法官建議的

2.假定是10年前的人馬都已經退休不再是公務員,甚至離開台灣,處分不到人無法伸張正義,此其二也
ANS : 以刑法民法處理 應該跟是不是公務員無關了.抓不抓的到人是司法單位的問題
只能盡力了....

3.如果沒有舞弊情事,執行的人可能是單位內能力比較好而且不會推工作的人負責此案,擺爛的人長官絕對不敢將此事交辦爛人,被處分的人都是單位內比較有戰力的人,毫無戰力可言的人必然長命百歲,此其三也
ANS : 有能力的人都搞成這樣了, 其他人做事不就完了.所以公務員必須有退場機制
, 之前的累計三次丙等考績強制離開不知道通過了沒??

4.如有舞弊情事,通常處分基層承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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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0-05-02, 07:25 A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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