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千島雷禪
1、這收入主要是受薪階級,當老闆的應該沒算在內
2、政治人物的灰色收入不算在內
3、做非法生意(含特種行業)的不算在內
4、酬傭的不算在內
5、資產都在國外,台灣只存點零用金的不算在內
6、年收入千萬以上者的直系血親、同居人不算在內(事實上一年拿幾百萬的零花錢)
瞧瞧…所有高收入族群都被剔除了,這樣怎麼能算數啊?
你說受薪階級…如果你是老闆,你的員工要做到什麼樣的程度你才肯一年給他一百萬?
這種東西要從消費面統計才會準…比如豪宅、名車、百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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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股市房市裡打滾的也都不算 因為台灣沒有對證卷交易得利與房屋交易扣稅 不然你以為一堆股市房市大戶哪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