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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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ston
看完一些回覆,才發現.........原來公務人員犯錯不用負責。
作錯事情->處罰->怕犯錯者以後都不作事情&怕其他人也擺爛。
這種觀念在一般民間公司根本不可能存在&也不可能容許。
(除非有背景)
但是在公務機關居然可以光明正大拿這個當免死金牌!
反正作錯事情不會受罰,大家就隨便亂作,
出了事情有國家會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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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公家機關之所以有人要去幹,唯一的理由就是不怕沒工作,可以混到老
要像你說的那樣,講求效率,不犯錯誤,那還不如就去民間企業打工算了,犯事了不起炒魷魚,還不用揹官司
所有人類工作都是為了錢,公家也是工作,不是在做功德,能拿到一樣多的錢,憑什麼要花更多精神和時間去工作?有業績獎金嗎?有股票分紅嗎?要規定失職人員去關、業績不好炒魷魚,等上面兩樣能作到再說吧。
如果說要處罰,可以啊,那些內閣的部長處長,看哪個承辦這個工程,就抓去炒魷魚吧
基層人員不過照章辦事而已,總不能說服從上級還要承受處罰的風險
總是有人認為公務員作好是應該,做不好就應該被炒掉,講得好像拿那點薪水是欠你的一樣
如果真的不想要國家把稅金都拿來做給公務人員發薪這種沒意義的事,
那你可以去政府部門應徵當義工啊!
要知道,每多一個國民來政府機構當義工,政府就會節省聘請一個公務員的成本,如果公家機關的主管職以下都改成約聘,勞動職都用義工,每年省下來的錢很快就能把國家欠的債還完了!
不管怎麼說,公共的事情總是要有人做的,如果不想讓自己繳的稅,都落到奸商和米蟲的口袋裡面,那就身體力行為社會做點事,不要總是在那邊嘴炮,別人的兒子死不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