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kiten
*停權中*
 
kite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7
引用:
作者bomp
3.如果沒有舞弊情事,執行的人可能是單位內能力比較好而且不會推工作的人負責此案,擺爛的人長官絕對不敢將此事交辦爛人,被處分的人都是單位內比較有戰力的人,毫無戰力可言的人必然長命百歲,此其三也
ANS : 有能力的人都搞成這樣了, 其他人做事不就完了.所以公務員必須有退場機制
, 之前的累計三次丙等考績強制離開不知道通過了沒??
4.如有舞弊情事,通常處分基層承辦人,決策者躲得身子乾淨,該死未死,不該死當炮灰,歷史必將重演,此其四也
ANS : 有沒有舞弊是法官必須去追究的,前總統阿扁都可以抓去關了,還有誰不能抓的
不能因做不到就不去做啊~~~~
5.如果出包一定處分,不出包一定沒獎勵,換成我是承辦人,我一定將有風險的任務極盡吹毛求疵之能事,絕不讓其在我任內執行任何有風險的案子,直到我換單位或換了工作,這個燙手山芋交給下個倒楣鬼去處理,公務運作效率會很緩慢,此其五也
ANS : 公務員也是有考績評比的吧 ,表現好的當然是可以打優等, 擺爛的當然是打丙
請他走路囉~~~~

第3點:目前必然考甲的人一是層級夠高,二是靠山夠硬,兩者皆無者輪流考乙,如果夠正直清廉而且能力足夠之人勇於任事,不在乎考乙頂多升遷無望,國事還不至於無可救藥,長官有了考丙權限,那些"冥頑不靈"份子就可名正言順拿來祭旗,剩下一些逢迎拍馬之輩,我看好官場生態往悲觀之路發展
第4點:承辦人重罪躲不掉,決策者通常只能以督導不周輕判,承辦人說是奉長官指令行事,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承辦人即使真的無辜應該必死無疑
第5點:假定我是承辦人,我是單位內政治上最弱勢的人,為求自保,我刁難有風險案子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而且都是依法行政
1.新公司投標我說你們沒有過去的實績佐證,退件
2.舊公司投標我去翻舊帳,被我逮到把柄就說紀錄不良,退件
3.如果沒有把柄可抓我會把履約保證金盡我權限弄到極大,資本額不大的公司連投標資格都沒有
4.如果公司資本含有外資(含陸資),被我抓到禁止外資投資項目,退件
5.環評項目我一定以最高標準要求,如果長官說不必這麼高標準,即使長官有理我還是堅持己見,以免萬一日後面臨因環評標準降低導致的工程風險由我負責
.....
族繁不及備載,公務員為求自保完全依法行政且認真負責,不能拿他怎麼樣
舊 2010-04-30, 05:18 PM #2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kite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