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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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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長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167
引用:
作者bomp
最近國道三的事件,媒體一直在報導國賠的後續處理. 我本人並不反對賠給受害家屬
問題是 既然確定是國賠 , 為啥都沒聽到有人要負責勒. 拿刀殺人要判刑,工程缺失害
死人就不用被處罰嗎??? 粉想成立一個國賠受害者組織 , 用團體的力量去告那些官員
過失致死~~~~ 公務員是不是過這麼爽的啊 , 先抓幾個起來關 , 殺雞儆猴.....
國賠賠愈多 判刑愈重 .

你確定這是工程缺失嗎?
舊 2010-04-30, 09:56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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