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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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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廠商外移不見得是他自身的因素,往往是因為他身處於整個產業鍊中間部分,上有龍頭下有協力廠在合作。
如果他跟合作的廠商脫離了,他沒有生意可做。如果可以的話,這些中小型的協力廠往往偏好留在台灣。
一是員工派駐大陸產生的管理、眷屬問題可以不必傷腦筋。
二是管錢收錢的風險不必一定要從台灣找台幹去管理,畢竟很多台商東西賣出去錢收不回來,往往是管錢的大陸幹部有問題。
還有很多台商是透過第三地成立外資公司然後進入大陸,資金調度、匯損都讓他們很頭痛,大一點的廠商找國際會計事務所,小一點的廠商真的很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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