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搞錯了,我很無辜 ....(拜託,不要把我跟無辜這兩個字擺一起)
我是支持的
1.當地居民已經法院上訴,並且駁回了環評,問題當然是出在"環保署"
環保署說"YES"的基礎是"環評",現在基礎不見了,答案應該是"NO"
但環保署還是繼續當初所說的"YES".....當然得針對環保署下手
2.底下施工的單位法源來自上面的"YES"印章....所以底下施工單位並沒有錯
在這種情形下,既然底下無錯,公權要如何使用?
所以當然得先對那個喪失同意基礎,卻依然"YES"的單位抗爭
3.現在"違法的是環保署",當然要對環保署抗爭....甚至控告
如果合法自力救濟用盡,仍無法使惡單位"改錯歸正"(這是人民的無奈,監督機制的軟弱)
到這時,就算有不合法的自力救濟,也不算是人民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