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這篇寫得比較清楚
http://richter.pixnet.net/blog/post/26122772
"既然我們已經有了林肯大郡的教訓,為何會讓同樣的劇情再發生第二次呢?事實上,中央地質調查所早已把每個容易發生地層滑動的地方查清楚了,但缺乏法源依據而未能公開資訊。高速公路局可能也不清楚這樣的資訊,以致於疏於防範。地質災害潛勢的資訊無法公開,主因是「地質法」始終未完成立法。
中央地質調查所自 1996 年開始推動地質法的立法。地質法要求政府公開地質災害潛勢的資訊,劃設地質敏感區。而位於地質敏感區的土地開發者,必須做出必要的地質調查及配套防災措施,才能開法土地。可想而知,地質敏感區一旦劃設,許多建商的利益立刻受到衝擊。於是,相關人士組織遊說團體遊說立法委員,極力阻撓地質法的立法。結果地質法延宕了 14 年,甚至在 2004 年完成三讀後還能遭到復議,得重頭來過。
國道3號畢竟是政府蓋的,一旦發生災害還算容易追究責任。但對於建商而言,他們缺乏誘因去避開災害潛勢區、並做好防災措施。因為災害不知道哪一天才會發生,建商只要能在災害發生之前把房子賣出去,就能拍拍屁股走人了。更糟的是,大多數民眾根本不知道他們買到的房子是不是位在災害潛勢區,因此很難團結起來跟建商抗衡。
國道3號發生走山可說是上天給我們的警訊。具有類似地質條件的地方還不知凡幾。如果我們再不記取教訓,相同的劇情只怕還會有第三次、第四次……"
所以本來是已經立法快完成了,只是被覆議掉.
另外可以看這篇4/4新聞(意外發生前)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0,...0400058,00.html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日前審查《地質法》,該法一旦通過,政府必須展開地質調查及公布結果,並劃定「地質敏感區」限制土地開發,若無完整配套措施,勢必重創該區房、地價,不但衝擊民眾權益,也可能間接造成穩定地質區的需求大增,若需求遠超過供給,恐將形成另一波房價飆漲。
台灣天災頻傳,影響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甚鉅,《地質法》期能強化地質資料調查及管理、妥善規劃國土、提高工程建設的地質審核專業,以保障民眾身家安全。該法曾於二○○四年一月三讀通過,不過後來因當時的國民黨立委卓伯源等人覆議而胎死腹中。 "
卓伯源,現在當縣長囉,
現在好像努力推動中科開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