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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級廢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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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9
您的住址: 操到死的勞改營
文章: 119
引用:
作者tu_dou
說真的
這種情況搶挖只是盡人事而已
我覺得應該從上方把土往下方推開再由挖土機開挖2公尺深的土方
整個作業時間應該一天內就可開挖到2公尺
天佑臺灣天佑受災者


想太多了....
這樣的作業方式是很危險的.
崩塌事故地點雖然在山坡上,
但若把土石往下方路面推, 就會推到高架橋面,
橋面外就是幾十公尺深的山谷, 山谷底也還有民宅啊!
高架橋能不能承受大量的土石? 山谷裡民宅的安全要不要顧?
目前的作業機具和運輸車輛幾乎都已經達到最大容許量了,
尤其這些崩落的土石非常鬆軟, 只要有可以再滑動的空間,
就可能再向下坍塌, 所以只能由上而下一層一層的挖走....
     
      
舊 2010-04-27, 09:19 A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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