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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級廢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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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9
您的住址: 操到死的勞改營
文章: 119
引用:
作者ALI88
傳真就可以辦那太方便了吧!隨便PS一下要改誰的資料都可以,
最後連本人簽名都可以貼上去,那被害的人以後不就賠死了咧!


早年信用卡發卡浮濫的時期, 許多銀行只要身分證影本加公司名片就能通過審核....
我有一張某家大賣場的認同卡, 在辦卡時還是用另一張信用卡的正反面影印當財力證明,
連工作證明或是公司名片甚至薪資存摺影本都不用補就核下來了....
舊 2010-04-26, 05:25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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