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vircgd
不同的事情不能拿來比較,假設我某器官3cm,
是我自己動手割短的,那被知道的人到處講,
我也不能說甚麼,但是如果是天生就這麼短,
那別人到處講就很惡劣,畢竟不是自己願意的。
假設王心凌是被別人強姦而失去處女,
范植偉還到處亂講,這的確就很可惡,
但今天王心凌是自願的,又沒人逼她,
那還怕別人講?
我再舉個例子,今天有個人的老婆,
被別人"爆料"結婚後已不是處女,她會難過嗎?不會吧!
妳今天自己自願成為非處女,又不准別人講,又不結婚,
那不是咎由自取是甚麼???由這點也就能得知這和性開放有關,
十五六歲就性交失去處女,又不准別人知道,並不合理,
說起來就是「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這道理不是很簡單嗎?
如果妳有個女兒,年紀輕輕就已不是處女,但你覺得沒什麼不妥,再繼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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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說的好好聽呀,你這個舉例有個跟本上的盲點,難道你沒發現?
你說王心凌不是處女是自願的,又沒人逼她,這點沒錯
問題是,非處女是她自願,但是男友到處講可不是他自願的呀
什麼叫若要人不知,除非已莫為?這句成語是在虧心事上頭,不是給你用在私密事上頭,除非你分不清二者有何不同。
如果他的例子你覺得不好,那我換一個行不行?
今天你結婚,你老婆的前男友在婚禮上公然宣佈,你老婆的第一次是被他破的,而且你老婆的前男友至少有十幾人上過她,試問你的感想如何?
而那老婆的爸爸感想又如何?如果你是那個爸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