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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信用卡資料不符,卡債家屬無償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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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引用:
作者
gdrs
只要簽名不符不是本人授權申請,這件事就完全是銀行的問題與民眾本人無關
是銀行被歹徒騙,銀行自己要找詐欺的歹徒討錢,而不是找被冒用的民眾
願意讓別人辦卡卻又不去確實的驗證是否為本人,這本來就是銀行的疏失
願意讓民眾用傳真辦卡的是銀行,銀行自己就要為產生風險負責
一般人如果被假冒的XX檢察官騙錢,事後能去找真正的那位檢察官要錢嗎?
我想每個人都會說不能,那這個新聞的案件也是同理
本日最中肯!
2010-04-26, 12:25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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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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