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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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鄉長
他是傳真,不是影本,辦信用卡本來就可以用傳真的
而且他資料齊全,感覺有點離譜
我覺得有幾點疑問:
1. 到底什麼是年籍不符?申請書生日和證件不符?這樣也能過就太離譜了
2. 什麼時候刷卡的?不可能他死了還可以刷吧?還有六十萬一般而言也要刷好幾個月才有,在第一個月逾期未繳就會收到摧繳了不是?怎會隔那麼久才被摧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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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簽名不符不是本人授權申請,這件事就完全是銀行的問題與民眾本人無關
是銀行被歹徒騙,銀行自己要找詐欺的歹徒討錢,而不是找被冒用的民眾
願意讓別人辦卡卻又不去確實的驗證是否為本人,這本來就是銀行的疏失
願意讓民眾用傳真辦卡的是銀行,銀行自己就要為產生風險負責
一般人如果被假冒的XX檢察官騙錢,事後能去找真正的那位檢察官要錢嗎?
我想每個人都會說不能,那這個新聞的案件也是同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