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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g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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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10
引用:
作者absent
這種事提告可以成立? 畢竟是當年你情我願兩小無猜.......

當年范19,王17,王有受少年(12以上~18歲(未滿19))福利法保護。

重點不是處不處女,重點在妨礙名譽(名譽也是有價的,名人可得高賠償,你我無名小人大約賠個參、兩萬,名人可能是千萬、億萬)
舊 2010-04-24, 10:12 PM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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