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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科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51
引用:
作者vircgd
  不同的事情不能拿來比較,假設我某器官3cm,
是我自己動手割短的,那被知道的人到處講,
我也不能說甚麼,但是如果是天生就這麼短,
那別人到處講就很惡劣,畢竟不是自己願意的。

  假設王心凌是被別人強姦而失去處女,
范植偉還到處亂講,這的確就很可惡,
但今天王心凌是自願的,又沒人逼她,
那還怕別人講?

  我再舉個例子,今天有個人的老婆,
被別人"爆料"結婚後已不是處女,她會難過嗎?不會吧!
妳今天自己自願成為非處女,又不准別人講,又不結婚,
那不是咎由自取是甚麼???由這點也就能得知這和性開放有關,
十五六歲就性交失去處女,又不准別人知道,並不合理,
說起來就是「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這道理不是很簡單嗎?
如果妳有個女兒,年紀輕輕就已不是處女,但你覺得沒什麼不妥,再繼續討論。

只有一句話想要告訴您

關於價值問題,你覺得應該怎樣怎樣,人家不一定同意你

你可以不同意別人的價值觀,可是請起碼有最基本的尊重
舊 2010-04-24, 08:25 PM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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