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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建州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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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g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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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10
引用:
作者
syntech
公佈當然該公布.
可以檢討的部分當然該檢討,
不該你報的支出當然應該剔除掉.
剩下都是該捐出去的.
這就是善意的檢討.
這部分照說法,會計師已經過濾一次了,
不過還是會遇到每個人認定標準不一的問題.
不過懷惡意的人並不會這樣想,
他的做法會硬找出一張收據告訴你
"你看,我抓到他A錢的證據了"
"你看,他全部都造假啦,就是要A錢啦"
這種場景應該似曾相識才對.
那狀況好像都是你自已在假設?
我認為黑人應公佈帳冊,以召公信。
且黑人應去告一周刊,不然就是默認一周刊寫的沒錯,黑人你為何不敢去告一周刊?你為何不敢?
2010-04-23, 03:28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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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g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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