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小建
有幾點是可檢討的...
1- 有人喊, 讓自由市場機制決定...(聽到多是建商這樣喊)
問題是,當全國的房地產已經嚴重失衡,倒向財團&投資客那一方,造成更廣大的人民無力反轉時... 政府還不該介入嗎?!
2- 房地產的買賣情況是不對等的,幾乎都是屬於單一個人面對財團&建商!
3- 房地產資訊情況是不對等的,交易資訊不透明,造成個別要買來自住的民眾容易被欺瞞的份,最好立法強制規定要公告房地產的交易價格資訊供民眾查詢。

|
不好意思.吐一下
事實上台灣現在房屋的自有率大概87.4%.(台北市大約82.3%)
如果說是要炒房是運動.那也變成是全民運動了(雖然我是沒錢可以炒...)
當大家都是投資客的時候
確實在推動低房價運動.確實也是需要很多考量的地方
絕對不是一個猛的政策.讓房價下來.然後大多數人會得到贊同的政策
此外關於第二點.這個情況是只發生在新屋的情形.
而非全部的房屋交易都是個人對財團(如果是中古屋交易那是個人對個人)
如果你覺得一定要新屋才算房屋買賣
那我就無話可說.贊同你這點
房地產資訊不透明
這點是該部分執行
但是仔細想想確實有其難度
而且強制立法要公告你購屋價格.這樣是合理嗎?
那改天如果公告.強制每個人都要公布你的身高.體重.性向.甚至三圍等等資訊.
然後人人可以看.你會覺得合理嗎?
那也許會說.這要對購屋者不公平
但我相信如果是有心的購屋者.附近成交行情知道的大概應該不是問題....
(甚至坊間書刊.網路論壇問一下.你都大概可以得到相關資訊)
除非你是買屋前連基本工都不做的人.那就無話可說
一棟靠河濱有VIEW的的高樓層房屋.跟同棟靠馬路的四樓
價格要怎要訂?
四樓的賣15萬一坪.那我有VIEW的就是要賣40萬.不可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