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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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omad
你肯定沒看我前面說的
只要出租了,沒出問題就一直讓原承租戶租下去
直到去世為止
就實質上來說,等同於實質擁有了
再搭配上一生一次的承租機會
破壞了,那直到去世為止都沒有機會再換
除非自已再去花大錢買一間自已的房子
再不然
你不妨去看看新加坡是怎麼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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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看新加坡,任何制度到台灣都會被玩死。
假設政府租一戶是15000/月
某A找20個流浪漢或是流民,一個給2000/月當人頭,弄到20間地點好的,
內部稍微改一改,分租給四人(這樣根本不用大改不會驚動鄰居),每人收7000(因為地點好周邊至少8000/月起跳),
這樣某A就月入22萬了,好賺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