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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
*停權中*
 
小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引用:
作者nomad
你肯定沒看我前面說的
只要出租了,沒出問題就一直讓原承租戶租下去
直到去世為止
就實質上來說,等同於實質擁有了
再搭配上一生一次的承租機會
破壞了,那直到去世為止都沒有機會再換
除非自已再去花大錢買一間自已的房子

再不然
你不妨去看看新加坡是怎麼玩的


今天我看到報紙, 政府好像要朝向國宅租屋的方向前進了.
(打擊房價就是要用非常手段)

像今天, 彭淮南就直接點名『鄉林建設』炒作房地產!
舊 2010-04-21, 08:27 PM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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