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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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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引用:
作者無辜
政府本來就應該把精華地賣給或換給財團
譬如 1坪的土地 可換得較偏遠地區譬如說3坪的土地
這樣本來可建 1000戶 就變成可建 3000戶 多照顧3倍的人

也不會圖利或鼓勵炒樓 畢竟精華區的地少 算是一個點 多少量都會被吃光 ...

應該?這樣沒圖利財團之嫌?!

另, 換得的偏遠地區土地... 誰去住?那邊有工作機會嗎?交通的問題又如何解決?
舊 2010-04-20, 12:38 A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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