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gtstmars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40
引用:
作者FlyNews
媒體報導的某些老師、律師、自認為專家......同樣不是法官,只是個人見解而已!

比方來說,警員只不過是在逮人上手拷而已! 根本就沒在做什麼"正當防衛",
管他大罪小罪,抓神經病,酒醉,抓不配合的人到警察局,不就是這樣逮人嗎?甚至還要上手銬!

中和分局:警員教育訓練課程有教導員警,無論民眾如何辱罵也不能使用過肩摔或側摔等過當行為....
其實這是中和分局選擇性近視,呼應民意的行為!
檳榔妹除了辱罵之外,還有動手+關鐵門要把執行公務的人關起來耶.....警員訓練課程有沒有教到這裡?
在檳榔妹只辱罵+動手之前,員警還是沒側摔啊! 是一直到關鐵門之後才側摔。
不過群眾是盲目的,中和分局先"假裝"嚴以律己寬以待人是應該的!! 反正員警也可申訴,等媒體鋒頭過了就好!

我覺得應該是因檳榔妹穿著清涼,又妨害公務罪,
警員要逮她時,為了被避免吃上"性騷擾"官司,也刻...


至少人家還是律師,
對法律的認識總比鄉民們深也比較正確

就算她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成立、妨害公務成立
她關鐵門,警察推他出去,
已經在外面了,為什麼還要摔,
最多直接銬起來就好了吧?
她是重大刑犯?
為什麼還要側摔再壓制好幾分鐘?

另外,不是大家都把她當女的,
而是她本來就是女的,
那名警察本來就該請女警來處理不是嗎?

至於穿著清涼...
又回到一開始說的了
這個檳榔妹的穿著,有沒有違法都還有爭議,
如果她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成立,
那以這個標準,展場show girl要不要也罰一罰?
執法的標準在哪呢?
__________________
[YOUTUBE]8mcgWrS9OdI[/YOUTUBE]
舊 2010-04-19, 02:45 AM #14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tstmars離線中